耶穌最後一次和門徒共進晚餐,是在逾越節那一天。祂拿起餅,遞給門徒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。」(馬太福音26:26)接著祂拿起杯,對他們說:「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。」(馬太福音26:27-28)今天,基督徒領聖餐,是要紀念主為我們所做的三件事。
▶潔淨。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,神要求人用獻祭來遮蓋罪(創世記3:21,利未記17:11)。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辦法,耶穌才是神永遠的答案。祂擔當了我們所有的罪--過去的、現在的和將來的,並且死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付清了全部的刑罰。
▶分別為聖。在信靠耶穌基督得救的那一刻,我們就被分別歸給主,罪得赦免,得著永生,並有聖靈的內住。餅和杯,提醒我們不忘神對祂兒女的期待,也讓我們再次矢志順服主。
▶團契。我們不僅與救我們的主相連,也與過去和現在的信徒連結,在神的大家庭裡得到安慰和支持。
守聖餐是一個美好的時刻,讓我們停下腳步,思想耶穌賜給我們的恩典。讓我們以莊重和感恩的心來領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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