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靠神的人,會渴望認識我們所敬拜的這位神。雖然沒有人能完全認識神,但越多認識祂,我們就會與祂越親近,也越能與人分享我們的信仰。我們就來思想全能神的四個屬性。
1.祂是「有位格的神」(出埃及記20:1-6):神創造我們,讓我們能感受、能思考、能作出決定。而且我們是照著祂的形像所造(創世記1:26),那表示祂和我們一樣是有情感的。事實上,聖經就常常提到神的情感,譬如憤怒和愛。
2.祂是靈(約翰福音4:22-24):祂不受限制;不被身體或地點所拘束,因此我們可以在任何時間、任何地方敬拜祂。祂的靈住在每個信徒裡面(羅馬書8:9),所以我們隨時都能享受祂的同在與引導。
3.祂永遠常存(以賽亞書40:28):從亙古、到現在、到永遠,祂一直都在。沒有任何事物比祂更早存在,也沒有任何事物能比祂更長久。
4.祂永不改變(瑪拉基書3:6):祂的本質與屬性永遠不會改變。
何等有福,神竟然願意向我們啟示祂的性情!更奇妙的是,祂藉著耶穌使我們能與祂建立關係。願世上萬民都來讚美祂,並藉著祂的話語不斷更深地認識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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